蔡英文為哪個國家的國安修法? 文 : 福蜀濤

7月3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修正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終身管制國軍退役除役將領、卸任政務官參加大陸地區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、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,不得對象徵中共政權的國旗、國徽、國歌行禮、歌頌等「妨害國家尊嚴」之行為;並稱違者可剝奪其月退俸,一次領完退休俸者可處一千萬元罰鍰,甚至追回退休俸。

才過兩天,7月5日蔡英文在臉書上貼文:「立法院下個一會期,還會繼續努力,完成『中共代理人』的修法,嚴格規範人民、法人、團體、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;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,發表危害『國家』安全之決議、共同聲明或相關聲明。」

退將列管,完全剝奪中華民國憲法賦與人民的遷徙自由,大陸是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,退將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分子,在中華民國固疆域當然完全享有遷徙的自由,台灣或大陸地區無論由誰主政,都不能剝奪退將的中華民國國民即中國人身份。

至於「中共代理人」,1991年李登輝廢止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後,中共政權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叛亂團體,就算是「中共代理人」又觸犯了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哪一條?別忘了,蔡政府在香港特區還有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港代表」,請問「駐港代表」是不是「蔡政府代理人」,除了台獨或分裂國家的言行,港府有沒有要修法,「嚴格規範」其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宣傳」?

一切法律與中華民國憲法牴觸屬無效,蔡政府修訂的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牴觸憲法,當然無效,無效又要修,當然修的不是蔡英文嘴裡「這個國家」的法,因此不得不問究竟是哪一個國家的法?

今年3月,內政部對到大陸擔任「社區助理」的台灣民眾開罰,要求即刻離職。蔡政府的農委會更對應聘去大陸的台灣農業技術人員發函約談,視農產品銷陸涉「紅色訂單、資本」,不但有「國安」問題,更有傾「中」賣台之嫌;5月才以「國安」之名處理了「同路媒體」,如今又要修法懲治「中共代理人」。

如此看來,蔡英文也沒有視中共為「叛亂團體」,大概想也沒有想過要恢復「戡亂」,不過是在法律上藉中華民國這個殼,為她要締造的新的國家開闢道路罷了。

中華民國今天的存在可說是個歷史問題,中華民國繼承了大清帝國,中華人民共和國又繼承了中華民國,但還有中華民國轄下的台、澎、金、馬未被繼承,這個歷史問題最好留待時間解決。而蔡英文一句「中國勢力滲透台灣」,如同特朗普政府一路開綠燈的「台獨勢力滲透中(華民)國的台灣」一樣,把歷史問題變成了政治問題,政治問題就不是靠修修什麼國安法而是完全憑實力解決了。敢問蔡英文與民進黨袞袞諸公做好了實力解決的準備?

文 : 福蜀濤

前台灣中國時報副總主筆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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